經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公開招聘洪江市安江鎮編制外社區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崗位
公開招聘16名編制外社區工作人員(從事我市安江鎮社區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心,廉潔奉公,品貌端正,自覺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滿25周歲(1993年4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歲(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在企業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連續繳納五年以上養老保險費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經招聘錄用人員須在崗服務滿3年。
(四)戶籍為洪江市戶籍。
(五)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3、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
4、被人民法院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法律和其他政策文件規定不得招聘到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