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 中國人民解放軍湖南省軍區關于印發<激勵大學生參軍入伍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發〔2020〕10號)等相關文件要求,懷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我校在本次公開招聘中有29個教師計劃,4個專職輔導員計劃,崗位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二)具體條件
崗位具體招聘計劃及專業等要求見附件3,其中: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二)報名資料
(三)資格初審
(四)開考比例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一)考試
上海公務員
體檢、考察階段招聘計劃出現空缺時,經單位集體研究決定,可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依次等額遞補2次。
八、公示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經審查合格擬聘人員名單在懷化市人事考試網https://www.hhrsks.com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九、聘用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項
1、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