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號)、《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計劃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計劃。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6名,各招聘單位具體招聘計劃、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鶴城區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學歷及年齡要求
(1)學歷要求:報考人員學歷要求見《鶴城區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見附件1)。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考《2022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執行。
(2)年齡要求:報考人員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上出生年月日為準,年齡35周歲以下(1987年7月27日后出生)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27日(含27日),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3.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未滿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未滿的人員;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在讀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學歷報考,若以本科學歷報考,錄取后不能脫產再讀研究生;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有吸毒史的人員;
(10)鶴城區內的在編工作人員。
三、報名、資格審查與開考比例
(一)報名時間:2022年7月27日上午8:00至7月29日18:00。
(二)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登錄懷化人事考試網(http://www.hhrsks.com)在線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745-2107810,技術咨詢電話:0745—2390286)。
(三)報名需提交的資料及要求
1.報名所需提交的資料: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等(附本人一寸免冠紅底或藍底證件照),并填報完整的《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3.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及本(專)科階段成績單(需畢業學校審核蓋章),且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外縣市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屬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四)資格審查
1.由懷化市鶴城區人社局在網上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按照規定時間、規定考場參加筆試。
2.筆試通過人員于8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懷化市鶴城區人社局會議室進行現場資格確認(逾期視為主動放棄),依據公開招聘條件提交報名所需資料(原件和復印件),現場資格確認出現未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現場資格確認通過后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筆試通過人員且經現場資格確認通過人員名單將在2022年8月21日予以公告。
3.本次考試采取誠信報考,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表,選擇符合自己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報考人員應取得畢業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以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招錄職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技校學歷,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結果為準。
(五)開考比例
有效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同意后,可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適當降低開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