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文件精神和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人數以及我縣教師緊缺情況,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報市人社局批準,特將我縣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降低部分職位開考比例和取消部分職位招聘計劃公告如下:見附件
原標題:關于新晃侗族自治縣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降低部分職位開考比例和取消部分職位招聘計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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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晃侗族自治縣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降低部分職位開考比例和取消部分職位招聘計劃.docx
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