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5-03-24 11:06:56 關注:2381次
一、招聘單位簡介
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是由山東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坐落于歷史文化名城濟南。學校隸屬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東省教育廳雙重領導和管理。學校擁有章丘、和平兩個校區,有全日制高職在校生11385人。學校響應“網絡強國”“制造強國”“數字中國建設”國家戰略,聚焦山東“科教強魯人才興魯”戰略和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需求,堅持IT辦學定位,設置集成電路學院、大數據與人工智能學院等9個教學院部,開辦全日制高職專業42個,其中信息技術類專業占80%;開辦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點30個、高職本科“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專業12個。建有全省首家“教育部—ICT行業創新基地”,是全省“信息產業高技能人才綜合實訓基地”,全省首批教育信息化示范單位。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要,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20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4.應聘人員年齡要求:中級崗位在45周歲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符合山東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其他規定和條件。
(二)崗位條件
具體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應聘。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gxt.shandong.gov.cn)和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s://www.sdcet.edu.cn)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博士研究生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自本簡章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后,學校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面試、考察、體檢程序,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報名方式: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名,應聘人員將個人報名材料以附件形式發送至報名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名稱的主題格式為:應聘崗位名稱+姓名+專業+博士招聘網(如:教師1+張三+信息與通信工程+博士招聘網),單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為:應聘崗位名稱+姓名+材料名稱(如:教師1+張三+信息登記表)。報名材料包括以下幾項:
(1)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2)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2025年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須加蓋就業推薦部門及相關部門公章),并能夠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否則取消應聘資格;
(3)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需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與國(境)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供規定時間內可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承諾書及能夠證明所學專業等崗位要求條件的有資質機構出具的翻譯材料。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尚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和規定時間內可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承諾書(模版見附件2);
(4)經本人簽字確認的《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3);
(5)在職人員應聘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本人書面承諾,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模版見附件2);
(6)離職人員應聘的,需提交離職相關證明材料;
(7)招聘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須提交研究方向等證明材料;
(8)相關科研成果等證明材料;
(9)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各類證件、證明材料均須提供掃描件。按規定發送至指定郵箱。
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其資格。
(三)考試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崗位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
按資格審查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采取試講、答辯等多種方式進行。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對專業知識的課堂運用能力、教學方法與技能等。面試總分為100分,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范圍。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即為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如果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四)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
考察采取政審函調或現場考察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由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按規定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在職考生原則上應在公示期結束后5日內向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遞交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材料,學校根據考生遞交時間辦理上述審核備案業務,無正當理由逾期拒不提交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材料的,取消考生擬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國家、省、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31-81786509、0531-81786510
監督電話:0531-81786515
聯系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雙山街道文化路888號
郵政編碼:250200
附件:
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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