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0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校員額制教師公告》規定,現將我縣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校員額制教師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對象
在參加城鄉小學、縣幼兒園員額制教師筆試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招考職位計劃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審查時間
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8月19日至8月20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若存在資格審查未通過的,或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審查的,啟用遞補程序,通知遞補人員于2020年8月21日上班時間前來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含遞補)最遲在8月21日18:00時結束。
三、資格審查地點
資格審查地點:縣教育局一樓113會議室。
咨詢電話:縣教育局人事股0745-6222517。
四、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一)報考人員原在報名網站打印本人的《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校員額制教師報名登記表》一份及報考人員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二)往屆畢業生現場審核時須提交以下資料:報考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相應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應屆畢業生及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相應專業的教師資格證(無教師資格證暫時可以不提交)、普通話等級證等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需提供本科(幼兒園、特殊學校教師崗位提供專科)就業推薦表(需畢業學校審核蓋章)。已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學業考試的非全日制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對其已完成學業準予畢業的證明材料。
五、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需親自參加資格審查。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法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非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和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的,不得參加面試。審核全程需落實“三查”措施(即檢測體溫、查驗健康碼、查驗身份信息),考生要主動提供行程碼。省內(常住)14天內無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和健康碼一直為操綠碼的報考人員,需提前報告最近14天內活動軌跡和健康碼;省外(含返晃人員)報考人員需進行健康監測,提前報告最近14天內活動軌跡和健康綠碼。14天前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紅、黃碼轉綠碼人員須提供近7天內的新冠肺炎抗體igm和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境外來(返)晃報考人員需進行健康監測,提前報告最近14天內活動軌跡和健康綠碼,須提供14天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證明和近7天內的新冠肺炎抗體igm和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2.報考人員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合法、準確,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符合。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面試。
4.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六、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和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遞補不再發布公告,由招聘單位直接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需保持電話暢通,電話無法聯系者,責任自負。
七、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
面試通知書于資格審查完成時當場發放,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通知書》。
特別提示: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新晃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http://m.xinhuang.gov.cn/)公告。
附件:2020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校員額制教師城鄉小學、縣幼兒園崗位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新晃侗族自治縣教育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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